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《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的通知


《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

6月25日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《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为未来三年残疾人就业工作绘制了清晰蓝图。方案指出:“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,也是需要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。”
这份重磅文件明确提出了十项具体行动措施,从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到企业助力,从扶持自主创业到提升就业服务,全方位构建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。目标是到2027年,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,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。

主要措施
实施机关、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。
实施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。
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、灵活就业行动。
实施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。
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。
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。
实施盲人就业帮扶行动。
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。
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。
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。
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,方案明确了资金、信息等保障条件。
各地要按规定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,制定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实施办法。在信息支撑方面,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,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,建设统一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平台。
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,相关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,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。
各级残联组织和残疾人服务机构要主动搭建服务平台,探索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项目,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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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9日 11:20